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2015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
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科技”)201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
要求,对天地科技编制的《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
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公司2014 年10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37号《关于核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炭科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
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研
究院”)100%股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研
究院”)100%股权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华宇”)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于
2014年12月完成资产交割,2015年1月上述新增股份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获准上市。
二、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国煤炭科工承诺三家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其实
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中国煤炭科工应按照协议约定
对天地科技分别予以股份补偿。
中国煤炭科工承诺各标的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重庆研究院 34,877 37,343 38,002
西安研究院 31,285 33,785 35,151
北京华宇 12,261 12,559 12,721
三、标的资产 2015 年度盈利情况
根据天地科技编制的《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瑞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瑞华核字[2016]第01650010
号《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5年度
重庆研究院、西安研究院及北京华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38,062.88万元、34,062.41万元和12,993.60万元,均分别超过
各自承诺数37,343万元、33,785万元以及12,559万元,标的资产2015年度业绩
承诺已实现。
四、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天地科技编制的《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盈利预
测的利润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天地科技通过2014年度重大资产重
组所收购的标的资产于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目标已实现。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5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俞 乐 胡琳扬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