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29 16:51: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

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16 年3月28日,公司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

信”)、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西藏林芝常

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重

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该《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

划,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务布局具有积极影响,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融信南方、西藏林芝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诺普信现任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曾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

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存在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3、本次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独立董事:赵伟建 李钟华 徐晓东

2016年3月2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山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