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宁波联合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行了相关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
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由杨鹰彪、李彩娥、翁国民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杨鹰彪、翁国民二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鹰彪为会
计专业人士。
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沟通并同意由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估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有关内容,同
意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
2、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以通讯方式再次召开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公司财
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经审计
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3、在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举行了年度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5 万元整、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整,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
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该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大会批
准。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要求年审注
册会计师在根据其执业准则所作的风险判断基础上,应重点关注本年度公司财务
收支的真实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等内容。在年审注册
会计师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的初稿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二名独立董事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单独见面会,沟通初审意见,并形成
经当事人签字的书面会议记录。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审计
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并出具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认为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应该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
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的电话沟通,向年审注册会计师了解本年度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年审工作计划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2015 年度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会议中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的总结汇报,审阅了有关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有
关的指导意见。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并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二名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8 月对公司控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