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2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关联法人共同对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10.2.7,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因
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现与关联法人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云汉投资”)、宁波云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云银投资”)共同对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云
融” 或“目标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
恒生云融减资前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注册资金 恒生电子出资 云汉投资出资 云银投资出资
科目
(万元) /占比 /占比 /占比
恒生云融 6000 3600 万元 1000 万元 1400 万元
减资前 /60% /16.67% /23.33%
恒生云融 4800 2880 万元 800 万元 1120 万元
减资后 /60% /16.67% /23.33%
云汉投资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
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代表公司及创
新业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创新业务子公司进行专项投资,云汉投资系恒
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恒生电子与关联法人云汉投资构成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恒生电子对恒生云
融的减资金额为 720 万元人民币。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企
业,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多名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其股
权份额。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
币,恒生电子占恒生云融注册资本的 60%。本次减资完成后,恒生云融仍为恒生
电子的控股子公司。
恒生云融的业务定位: 帮助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挑战,开展
以云平台为中心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IT 创新服务业务,以区别于恒生电子传统的
以销售金融 IT 软件产品的模式;恒生云融的服务对象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
相关客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恒生云融的减资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制度,符合公司业
务战略布局的需要及实际情况,可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恒生云融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本次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最近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第二次共同投资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其 中 恒 生 电 子 合 计 总 出 资 12000 万 元 , 云 汉 投 资 出 资 4400 万 元 , 详 见
2015-009 号公告。
2、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恒生云融网络有限公司(筹),其中
恒生电子出资 36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1000 万元,详见 2015-010 号公告。
3、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深圳开拓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
出资72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800 万元,详见 2015-011 号公告。
4、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增资恒生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其中恒生电
子出资2300 万元港币,云汉投资出资 600 万元港币,详见 2015-012 号公告。
5、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
资425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375万元,详见2015-025号公告。
6、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生
电子出资90万元,云汉投资系出资60万元,详见2015-065号公告。
7、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5年12月共同投资成立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36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400万元,
详见2015-071号公告。
8、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6年3月共同增资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78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5200万元,详见
2016-017号公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 4 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恒生
云融同比例减资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
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次
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属
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调整,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 3 名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减资各方均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调整,符
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减资各方均
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董
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