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五溪山色大酒店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长舒畅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政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俞昌海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高政权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杨兵先生、
吴勇先生、明强华先生、胡玉立先生、张先进先生、汪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先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聘任程序,以及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政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叶杨兵先生、吴勇先生、明强
华先生、胡玉立先生、张先进先生、汪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先进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俞昌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董事津贴系为切实激励公司的董事积极参与决策,更好维护中小股
东权益,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体现风险报酬原则,结合企业经营规模、行业薪酬
水平等情况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董事津贴调整为:非独立董事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
(税后)、独立董事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税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