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 送 转 议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 公 司 拟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 6 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未来 6
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主
要内容为: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
股 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
等因素,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增加公司股票的流
动性,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董事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上述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承诺,在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审议上
述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并严格履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 2018
年 5 月 28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二)经讨论,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
扩大,陈振华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项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振华、白哲松、吴鹏程、刘国平承诺在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前 6 个月,公司提议股东、董事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未收到提议股东、董事的增减持通知。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6 年 5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部分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届满解禁。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
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签字盖章的提案及相关承诺原件;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承诺;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