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 2016—009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35 号长江投资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
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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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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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
公司战略规划及 2016 年重点工作安排,预计 2016 年主要经营目标为:
营业收入 25 亿元,营业成本 22.54 亿元,期间费用 1.97 亿元,营业
税金及附加 0.0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目标为 5,000 万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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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该预算为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
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
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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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7,4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740,000.00 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 130,717,778.45 元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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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六、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
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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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
的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年报审计费用拟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
为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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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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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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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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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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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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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香
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分行申请外币借款,累计借款总额度将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为支持香港公司融资需求,
同意由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开立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融资性保函,专项用于香港公司向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保函开立时缴存保证金比例
30%,保证金期限为一年,保函剩余部分由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详见《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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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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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
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
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满足现代供应链管理项目所需资金,向中
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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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实际支付给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86.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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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
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35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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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一、三至七、十、十二至十四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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