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和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分
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7 日 15:00--2016 年 3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徐桦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 312,141,23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 共 7 人 , 所 持 ( 代 表 ) 股 份 92,623,725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9.6736% 。 其 中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4 人 , 所 持 ( 代 表 ) 股 份
85,582,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41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所
持(代表)股份 7,04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557%;出席本次会议
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7,041,100 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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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属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参加表决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7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0,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宏满先生、卢家和先生、章绍毅先
生、胡月娥女士、陆震虹女士、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杨敬石先
生、张瑞稳先生和丁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2、选举卢家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3、选举章绍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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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选举胡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5、选举陆震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6、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7、选举杨敬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8、选举张瑞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3.9、选举丁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敬石先生、张瑞稳先生和丁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当选的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届满。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选举徐桦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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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选举赵雅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58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选举吴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徐桦木先生、赵雅丽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吴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
届满。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万钧、侯洪玉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征先生:1981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3 年 7 月于安徽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后加入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人事管理部绩效考核经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人事管理部副部长,蚌埠丰原明胶
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部长。201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工作,现
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
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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