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9 1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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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

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6 人。独立董事童全康先生因出

国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孙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总裁关于 2015 年经营情况及 2016 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15 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 27.46 亿元,利润总额-9.68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8 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 48.05%、244.57%和 1135.72%。实

现每股收益-0.8015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378%。期末股东权益合计 31.98

亿元。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58,430,154.43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

-1,665,648,930.4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672,539,143.91 元,减去实施上

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 144,524,107.10 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1,137,633,893.62 元。因亏损,本年度公司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 2016 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2016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

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宁波城市

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7、宁波海曙

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6 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 亿元。

(三)2016 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5.00 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

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见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临 2016-015)》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

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60 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45 亿元。资金拆借成本以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10%。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 21.56 亿元,期末余额 33.46 亿元。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

实施,授权有效期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

金(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016)》。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

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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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

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授权有

效期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截止 2016 年 3 月 25 日,宁波城投为公司保证担保总额度 16.00 亿元(其中邮

储银行借款担保 1.00 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 15.00 亿元),实际为公司担

保余额 1.00 亿元(邮储银行借款担保 1.00 亿元)。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向

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 2016-17)》。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

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累计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授权

额度自报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新的授权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5年末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年初余额为919,512,587.58元,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17,449,619.99元,年末余额为2,236,962,207.57元。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的对

象为开发成本,其中“古林镇薛家项目”计918,487,727.40元,“鄞奉路启动区地

块项目”计提396,667,018.14元,“宁海桃源路项目”计提2,294,874.45元。

因计提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母公司单体报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减值减备197,440,427.67元,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859,460,000.00元。

综上所述,因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317,449,619.99

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1,316,872,918.04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的公告(临 2016-18)》。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姚冰先

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周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

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该辞职送达董事会即生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评

议,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甘樟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程序和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上

述聘任的独立意见。受聘人员简历附后。

财务总监辞职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财务

总监辞职的公告(临 2016-19)》。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 80 万元人民币。本议

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从 2012 年全面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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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运行

需要,拟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作以下修改:

一、在“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0]61 号文监发

[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保护

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去掉“证监发[2000]61 号文”,

此文已废止。

二、将“第四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

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监督

管理,执行。”

三、将“ 第五条 释义:

(一)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修改为:“第五条 释义:

(一)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质押。其中,抵押主要是指以房屋、机器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国

有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的方式,质押主要是指以汇票、本票、存

款单、股票、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作为质物的权利质押。具体担保的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公司对下属子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各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于本办

法。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为金融机构向商品房承购人购买本公

司商品房发放抵押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除外)。”

四、将“ 第七条公司对外担保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

担保、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修改为:“第七条 公司对

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内设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

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

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五、将“ 第九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以下项目的加总:1、公司这一法人实体

对外担保金额;2、各子公司等法人实体的对外担保金额乘以公司持股比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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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九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六、将“ 第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第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十九、关于拟参股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议案

结合国家对促进消费政策的强化和银监会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鼓励,宁波城

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拟出资 3000 万元,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以发起人名义共同出资设立永赢消费金

融有限公司(筹,下同)。

6

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人民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持股占比 60%;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出资 9000 万元,持股占比

30%;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持股占比 10%。

本议案已经广场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报

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关于经营者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 2016 年 4 月 25 日(周一)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

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 9:30 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太

平洋大酒店(余姚市南滨江路 168 号)

会议议题: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

(九)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关于补选公司八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9 日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询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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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高管简历:

姚冰:男,1971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四建项目

技术员、江苏江都交通工程公司副经理、江苏京沪高速公路公司内勤、宁波三港造

价师事务所造价师、镇海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宁波通途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

城建投资控投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副经理、宁波两江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宁

波房地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

经理。

甘樟强:男,1970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金银饰品

厂财务部副经理、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天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金海岸船务有限公司(中友集团港口服务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宁波房地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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