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6 1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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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及陈平先生因在公司任职已满 6 年,

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

次会议,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截止目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五名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沈洪涛女

士、张楠女士、马荣璋先生、朱卫平先生及董事孙传春先生,其中沈

洪涛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分别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会

议,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年报审计事中

汇报,审议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14 年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及 2015 年工作计划。

(二)201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2015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1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就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通

过不定期地约见、电话联系等形式联系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

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经审阅,未发现在审计过

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且

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鉴于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服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

适时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

司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

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喜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提

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

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

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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