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界龙实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 851 号)的许可,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813,161
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12,662,773.58 元。2015 年 6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269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
止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662,773.58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048,679.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2,614,094.34
元。2015 年 6 月 3 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46.62 万元,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1,319.66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内。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46.62 万元,其中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2,004.87 万元,支付“股权收购项目”人民币 11,266.28 万元、支付“扬州御龙湾
商业二期项目”人民币 12,675.47 万元、支付“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人民币 1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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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对公司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
验区分行、上海银行真北路支行、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账户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上海 上海界龙实业
1 自贸试验区分 集团股份有限 310066137018800017788 7.95
行 公司
上海界龙实业
宁波银行上海
2 集团股份有限 70110122000117333 11,471.65
黄浦支行
公司
上海界龙实业
上海银行真北
3 集团股份有限 03002609532 1.24
路支行
公司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上银行账户余额均含银行结息。
注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余额组成如下:活期金额为 66,456.28 元,
大额存单为 80,000,000.00 元,七天通知存款为 34,650,000.00 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其中,“股权收购项目”2015 年度实现效益
为-406.55 万元,主要系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销售,效益尚未实现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股权收购项目”和“偿还银行
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成,“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尚在进行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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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其审核、进
展与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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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51,266.28 201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46.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46.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
调 截至期末 项目
更项 截至
整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达 可行
目, 期末
后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到预定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 含部 募集资金承 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投 诺投入金 (%)(4)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
项目 分变 诺投资总额 投入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资 额的差额 = 状态日 效益 生重
更 金额
总 (3)= (2)/(1) 期 大变
(如 (1)
额 (2)-(1) 化
有)
未作
股权收购
11,266.28 分期 11,266.28 11,266.28 100.00 不适用 -406.55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
预计
扬州御龙 未作
2016
湾商业二 24,000.00 分期 12,675.47 12,675.47 52.81 不适用 否
年7月
期项目 承诺
竣工
未作
偿还银行
14,000.00 分期 14,000.00 14,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贷款项目
承诺
合计 — 49,266.28 37,941.75 37,941.75 — — -406.5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人民币 19,675.2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人民币 5,404.54 万元。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7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4 日出具《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526 号”。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第二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5,404.5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法为购买大额存单及存入七天通知存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况 日,公司大额存单余额为 80,000,000.00 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 34,650,000.0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币 2,004.8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9,261.41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包含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
币 2,004.87 万元。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
入金额。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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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15 年
1 股权收购项目 未作承诺 未作承诺 -4,065,450.18 -4,065,450.18 未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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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曾畅_______ ________朱桢_______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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