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作为公司的
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
的资料,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截至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
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页无正文,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
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张文杰 管育新 陈沛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