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智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
章的要求,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5号),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11,171,797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40.28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9,999,983.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5,6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399,983.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95号《验
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10,602.26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支付9,962.38万元,自筹资金支付639.8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481.4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大智胜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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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
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了定期存款专用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较低者为准),银行应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33,481.4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初始存放金额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4,650.00 4,651.2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 39,000.00 28,830.24
合 计 43,650.00 33,481.44
注:1、初始存放时间为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2015年11月23日,初始存放金额比募集资金
净额43,440.00万元多210万元,系应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等。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资资金已使用10,602.26万元(其中包括公司以流动资金垫付
募投项目639.8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3.81万元,差异原
因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净收入8.55万元、汇兑收益7.64万元及应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
2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4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0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0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项目
截至期 否
截至期末累 可 行
募集资 末投入 本 年 达
是 否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性 是
承诺投资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 度 度 实 到
变 更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否 发
目 投资总 总额(1) 入金额 (%)(4) 现 的 预
项目 (2) 金额的差额 期 生 重
额 = 效益 计
(3)=(2)-(1) 大 变
(2)/(1) 效
化
益
D 级飞行
模拟机增购 不
及模拟训练 否 21,400 21,400 7,908.12 7,908.12 -13,491.88 36.95 2018 年 11 月 适 否
中心建设项 用
目
高精度三维 不
否 17,600 17,600 2,694.14 2,694.14 -14,905.86 15.31 2018 年 11 月 否
全脸照相机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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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维人脸 用
识别系统产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6,000 6,000 -6,000.00
金
合计 — 45,000 45,000 10,602.26 10,602.26 -34,397.74 23.56 — — —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 年(2015 年 11 月-2018 年 11 月),报告期内,属项目建设期初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6,390.08 万元,其中 D
级飞行模拟机增购及模拟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5,212.51 万元、高精度三维全脸照相机与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维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项目 1,177.57 万元。2015 年 12 月 22 日,根据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15]374 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以本
次募集资金 6,390.0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无
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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