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5: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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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3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参加董事会和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董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会 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议次数 席会议

张立民 16 8 7 1 0 否

李东明 16 6 7 3 0 否

曹叠云 16 8 7 1 0 否

全体独立董事对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议的情况。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委员会 会

独董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张立民 0 0 4 4 0 0 0 0

李东明 0 0 4 4 0 0 2 2

曹叠云 0 0 0 0 0 0 2 2

全体独立董事对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议案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

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履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统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时间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2015/3/19 同意

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5/3/19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5/3/19 同意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3/19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5/7/6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015/7/29 同意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2015/8/14 同意

托投票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

2015/8/27 同意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5/9/7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2015/10/9 同意

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同意

2015/12/09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同意

2015/12/09

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及青岛市联顺房 同意

2015/12/09

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及青岛市联顺地 同意

2015/12/09

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日常履职及向公司提出的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公司及时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进展、公司主要财务状况进行汇报,并及时转达监管部

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以便在董事

会上发表专业的独立意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对公司财务管理、激励政策、关联交易、制度建设等问题提出了众多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张立民、李东明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历次定

期报告,对审计机构的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

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方面也提出了很多专业性的意见。在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部

控制缺陷指标设定、认定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东明、曹叠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针对公司制定的组织机构与薪酬

体系发表了各自的专业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

事宜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另外,在针

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开展也提出了专业合理的意见,完善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程序。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前往公

司房地产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新项目获取方面提出了

专业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到香港、上海、青岛、成都地区对公司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收购股权项目暨关

联交易事项、开展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全体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提

供的相应资料,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审核程序的合法性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全体独立董事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各位独立董事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

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谨慎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各种传媒对公

司经营管理等情况的相关报道,主动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在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方面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报告期内,在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全体

独立董事均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关于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

阅了公司书面提交的 2014 年度未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及其它相关资料,并予以认可。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安排了与审计机构进行两

次会面,就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立民

李东明

曹叠云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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