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6-0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3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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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4,363.66 万元,比去年同期的 131,686.56
万元,下降了 13.15%。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7.34 万元,
比去年同期的 3527.83 万元下降了 45.93%。
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共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73366.32 元,扣除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736,295.34 元后,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204768787.76 元,减去 2014 年度分配利润 34,360,000 元,年末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7745858.74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
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
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
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全部建成,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
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
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
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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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 2015 年-2017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
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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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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