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独立董事王志强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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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强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2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参加会议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名 数 数

数 席

王志强 6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

阅,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

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列席会议 4 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核

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董事会各项决议都是正确合法,期间共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15 次: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的独

1 2015 年 2 月 7 日 同意

立意见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2015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我评价报告》

3 2015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2015 年 3 月 28 日

4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5 2015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6 2015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2015 年-2017 年)》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7 2015 年 4 月 25 日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

8 2015 年 4 月 25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

9 2015 年 4 月 25 日 收入及自有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 同意

口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11 2015 年 8 月 22 日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12 2015 年 8 月 22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13 2015 年 10 月 18 日 同意

宜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14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

15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了解和检查,现场办公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

日, 现场办公期间,本人现场考察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

公司高管座谈交流和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

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情况,

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人继续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积极

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个专业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

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本人多次与内审部门

人员、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交流,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

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

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特别是深圳交易所中小板的特殊规定,

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qwang@xm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5 年度本人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

一年里,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 2015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

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201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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