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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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闽发铝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亚利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保荐代表人对闽发铝业 2015 年度的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认真审阅,

未发现异常情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制度

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公司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表

人,保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前述

会议。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公司将上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前述会

议。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公司将上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前述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成立江西闽发科

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公司出资比 是 不适用

例 52.00%,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出资额为

1,040.00 万元,尚未出资金额为 4,160.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斐君资本”)签订了《关于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

金(暂定)】及【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暂定)】的框架合作协议,共同设立“闽发斐君并

是 不适用

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基金规模人民币 2

亿元)。公司将作为基石投资人,以自有资金 245 万

元参股设立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

定),持股比例为 49%;同时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

参与“闽发斐君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认购。2015 年 10

月 27 日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完成

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闽发

斐君并购基金”尚未实际设立。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斐君资本”及“闽发斐

君并购基金”尚未进行实际出资,尚未出资金额为

1245 万元。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

定聘请兴业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已指派刘亚利先生、

张华辉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

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利 张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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