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6-3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
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0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453,176 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5.86%,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1.12%。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已
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因董事陶德胜先生、杨代宏先生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9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9.308 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