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6-3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
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
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
货管理制度》及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截止公司 2015 年度末已计提
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损失按资产账面净值进行核销。
一、 本次资产损失核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351,369.80 元的各项资产损失予以核销,
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 2,006,205.68 元,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金 2,006,205.68 元。拟核销主要原因为经公司多次全力追讨无果,确
认已无法收回。
2、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 1,947,293.10 元,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1,947,293.10 元。拟核销主要原因为账龄较长,与债务人
无法取得联系,已确认无法收回。
3、存货跌价准备核销:本次拟核销各项存货 16,620,317.98 元,计提跌价准
备 16,620,317.98 元,拟核销的主要原因为该等存货在存储和运输途中破损污染、
退货报废、过效期等情况。
4、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固定资产 1,777,553.04 元,已全额计
提的减值准备 1,777,553.04 元,拟核销的主要原因为该等设备毁坏报损。
二、 本次资产损失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共计 22,351,369.80 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损失核销事项,
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损失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有
关本次拟对资产损失核销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拟核销资产损失。同时,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本次拟对资产损失核销的相关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坏账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
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资产损失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上述资产损失核销不涉及
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