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
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