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达数字”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麦达数字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1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00.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76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96.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66.2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于2013年8月9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大华验字[2013]0002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66.21万元。
2015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
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LED照明主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
“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并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2,966.21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林电子回
购公司持有的萤火虫节能股份的议案》,由于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萤火虫节能”)2014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
型,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根据《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
约定,由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
火虫节能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报告期内修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
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
达”)与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增资方案
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无锡LED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注资无锡实益达。2014年1月8日,公司及无锡实益
达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分别
使用募投项目“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各400万元与无锡实益达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达照明”),并将此两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无锡实
益达电子变更为无锡实益达照明;以及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无锡实益达照明增资的议案》,公司继续使
用募投项目“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00万元及利
息收入增资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达照明”。2014年6
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照明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帐号 存储方式
名称 (万元) (万元)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
337170100100190477 10,000.00 0 活期存款
支行
交通银行坪山支行 443066508018010006889 2,163.00 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44999010000000027 2,000.00 1.20 活期存款
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204202 --- 0
中国银行无锡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491064700142 --- 7.93 活期存款
行
合计 --- 14,163.00 9.13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公司未来将重点布局互联网产业,为此,公司未
来将集中资源,继续加大在互联网产业的投资,优先通过投资、并购互联网行业内
的优质企业等方式,快速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公司互联网产业板块的快速发展;LED
照明产业虽前景广阔,但因技术、资金门槛较低,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导致行业无
序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投资、竞争进入白热化状态,整体毛利率呈现下降的趋势,
为降低风险,防止产能过剩,公司决定未来保持 LED 照明业务的现有规模,实现 LED
照明业务健康运营;公司 LED 照明业务的现有研发、营销网络平台已能满足生产经
营之需,且与公司 LED 照明业务的整体规模基本匹配,继续建设将可能造成重复建
设、资源浪费,不利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基于以上三方面原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 LED 照明主业开展产
业并购及投资”、“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
系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2,966.21 及利息和理财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2、由于萤火虫节能 2014 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
转型,经协商,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 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
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持有的萤火虫节能股份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的35.80%)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募集资金4,7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
月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79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 LED照明主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无
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 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 12,966.21及利息和理财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持有的萤火虫节能股份的
议案》,由于萤火虫节能2014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
转型,经协商,由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
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超募资金之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经201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及未来投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将选择半年期以内包
括但不限于2个月、3个月、半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
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201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
期延长至2015年2月21日。201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015年1月30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及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资金 银行、金融 本金金额 收益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来源 机构名称 (万元) (万元)
募集 企业金融结构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3 月 6
兴业银行 8,000 保证收益型 36.05
资金 性存款 30 日 日
募集 企业金融结构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4 月 7
兴业银行 8,000 保证收益型 33.67
资金 性存款 6日 日
募集 企业金融结构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5 月
兴业银行 4,000 保证收益型 17.03
资金 性存款 8日 15 日
兴业银行“兴业
募集 金雪球-优先 2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8
兴业银行 4,000 开放式理财产品 49.60
资金 号”人民币理财 8日 月 26 日
计划
兴业银行“兴业
募集 金雪球-优先 2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8 月
兴业银行 4,000 开放式理财产品 35.36
资金 号”人民币理财 15 日 26 日
计划
兴业银行“兴业
募集 金雪球-优先 2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8 月
兴业银行 1,500 开放式理财产品 11.42
资金 号”人民币理财 29 日 26 日
计划
交通银行“蕴通
募集 财富日增利 S 2015 年 6 月 2015年11月
兴业银行 1,000 保证收益型 16.33
资金 款”集合理财计 4日 25日
划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
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LED照明主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
“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并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2,966.21万元及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林电子回
购公司持有的萤火虫节能股份的议案》,由于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萤火虫节能”)2014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
型,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根据《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
约定,由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
火虫节能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LED照明主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无
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萤火虫2014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型,经协商,
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
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麦达数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麦达数字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6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66.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966.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966.2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66.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资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明生产
是 26,478.20 - --- - 已变更- --- --- - 是
建设项目
2、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 是 已变更 是
5,064.90 -- --- --- --- --- ---
项目 ---
3、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系 是 已变更 是
4,565.30 --- --- --- --- --- ---
建设项目 ---
4、深圳手机控制板生产线技术 是 已变更 是
4,634.60 --- --- --- --- --- ---
改造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40,743.00 -- --- - --- --- --- --- ---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承诺
不适用。
投资金额的差异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公司考虑到如下三方面原因,终止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手机控制板生产线技术改造”。具体原因为: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金额,不能满足全部项目投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如继续实施,深圳手机
况说明
控制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资金需全部通过公司自筹解决。②公司 EMS 业务订单数量及质量大幅度下滑,手机控制板项目订单急
剧减少,公司的现有装备制造能力足以满足手机业务产能。③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
致力于大力发展自主品牌业务,并将 LED 照明业务作为战略发展规划的重中之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金额,
不能满足全部募投项目投资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未向本项目分配募集资金,所以不需要安排募集资金后续使用事宜。
2、针对“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林电子回
购公司持有的萤火虫节能股份的议案》,由于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火虫节能”)2014 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
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型,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根据《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由厦门市东林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 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3、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的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根据公司战
略规划的调整,公司未来将重点布局互联网产业,为此,公司未来将集中资源,继续加大在互联网产业的投资,优先通过投资、并购互
联网行业内的优质企业等方式,快速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公司互联网产业板块的快速发展。(2)LED 照明产业虽前景广阔,但因技术、
资金门槛较低,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导致行业无序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投资、竞争进入白热化状态,整体毛利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为降
低风险,防止产能过剩,公司决定未来保持 LED 照明业务的现有规模,实现 LED 照明业务健康运营。(3)公司 LED 照明业务的现
有研发、营销网络平台已能满足生产经营之需,且与公司 LED 照明业务的整体规模基本匹配,继续建设将可能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
费,不利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鉴于无锡实益达电子的生产优势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原因,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分别使用募投项目“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和“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及利息与无锡
实益达电子共同投资无锡实益达照明,并将此两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无锡实益达电子变更为无锡实益达照明,“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
明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做变更。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抓住 LED 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公司做大、做强 LED 照明业务的远景规划,公司在靠自身式发
展的同时,迫切需要寻找在 LED 照明细分市场领域与公司具有业务互补以及代表 LED 照明未来发展趋势的优质企业,通过产业并购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方式,借助实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协同效应,逐步完善公司 LED 照明多元化业务格局,提高公司 LED 照明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此外,
整情况
公司现有 LED 产能可以满足经营之需,公司传统 EMS 业务大幅萎缩导致部分闲置设备可直接转用于 LED 照明业务,为合理、有效利
用各项资源,公司将暂缓“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未来如需要重新启动,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基于以上两方
面原因,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围绕 LED 照明主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
(3)由于萤火虫节能 2014 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型,经协商,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
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不适用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
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35.80%)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募集资金 4,799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799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 LED 照明主
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2,966.2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及利息和理财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持有的萤火
金额及原因 虫节能股份的议案》,由于萤火虫节能 2014 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型,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根
据《厦门萤火虫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由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 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
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 LED 照明主
业开展产业并购及投资”、“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2,966.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及利息和理财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东林电子回购公司持有的萤火
向
虫节能股份的议案》,由于萤火虫节能 2014 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未达承诺指标,公司恰逢战略转型,经协商,由东林电子回购公司
所持有的萤火虫节能 2.439%的股份,公司将回购资金(含本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的项目
(1) 额 (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1、无锡 LED 室内商业照明生产
建设项目
永 久 补
2、无锡 LED 照明研发中心建设
充 流 动 13,966.21 13,966.21 13,966.21 --- --- --- --- ---
项目
资金
3、无锡 LED 照明营销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
合计 --- 13,966.21 13,966.21 13,966.21 --- --- --- --- ---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范文明 于冬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