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对参股企业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聘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参股企
业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议案的相关资
料, 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 现发表以下意见:
1、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
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对议案进行回避。
2、关于对参股企业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参股企业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能
够帮助其筹集流动资金,有利于其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
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将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顺颐、郑蔼梅、丁海宴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