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 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了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逾期担
保情形,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为 7774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2.42%,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担保 4800 万元,为控股子
公司南京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担保 2500 万元,为参股企业南
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担保 474 万元。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张顺颐、郑蔼梅、丁海宴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