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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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6-013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8日

2.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鲁冠球董事长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1,260,432,603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54.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2

人、代表股份1,260,098,925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3,678股,占公司股

-1-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2,4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4 %;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2,4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4 %;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2,4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1%。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4 %;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2,4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4 %;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0,276,7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2%;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1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6%;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8%;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1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3-

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794%;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523,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94%;反对 1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94%;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2,466,9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716%;反对197,9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7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6,9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16%;反对19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

8、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2,456,9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702%;反对207,9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86 %;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6,95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

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702%;反对207,9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的 0.286 %;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7,1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8,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0%;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4%;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0,282,40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5-

0.011%;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52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94%;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文律师、黄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王建文律师、黄勇律师认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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