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3-28 1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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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7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35.15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1.32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283.83 万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125.30 万元,扣除 2015 年度半年度已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5,280.00 万元,2015 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129.13 万元。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不做现金分红预案。

二、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并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15 年 10 月实施了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

状况,2015 年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仅实施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10 股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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