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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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目录

一、公司简介2

二、分红情况3

三、承诺履行情况4

四、投资者接待情况5

五、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5

六、维护股价稳定情况6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6

八、其他情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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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为于 1980 年 1 月 14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名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于 1992 年 12 月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及于 1994 年公开发售 A 股及 B 股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于 1995 年易名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本公司 A 股于 199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H 股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以介绍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为首家以 B 股转 H 股

形式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本集团是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全球领先设备及解决方案供货商,目前主要从事

集装箱、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设备的制造及服务业

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地区专用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

装箱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燃气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

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特种船舶、旅客登机桥、航空货物处理系统、

地面特种车辆、自动化停车系统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还从事物流服

务、房地产开发、金融等业务。我们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

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

自上市以来,借助资本市场,公司实现了稳定持续的增长与发展,其中201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25,053千元,同比增长2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3,690,926千元,同比增长22.96%。2010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

入累计实现增长13.36%,总资产累计增长97.06%。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千元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51,768,316 64,125,053 54,334,057 57,874,411 70,070,855 58,685,804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3,001,851 3,690,926 1,939,081 2,180,321 2,477,802 1,974,005

净利润

总资产 54,130,649 64,361,714 62,992,380 72,605,972 87,776,181 106,673,171

公司已确立的使命:“成为所进入行业的全球领先企业,为物流、能源行业

提供高品质与可信赖的装备和服务,为股东和员工提供良好回报,为社会创造可

持续价值。”公司努力成为物流与能源装备行业的领先者,按照“制造+服务”

的模式发展业务。我们对股东、员工、社会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一份责任。我们在

努力成为深港两地最优秀上市公司的一员,我们追求增长的底线是经营管理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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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必须合法合规。只有坚持这些底线,才能够为公司持续健康的业绩增长构

建起能力平台。我们一直通过企业的不断成长与发展来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公司还通过持续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与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积极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二、分红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的治理制度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修订

和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多制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

公司积极按时完成监管部门要求的公司专项检查、制度建设等事项。本公司连续

多年在积极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方面获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的公开表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于2012年5月下发的《关于认真贯

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

(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8

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201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分红的相关事项写入了公司章程。

本公司为了履行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蓝筹股”形象,

努力成为世界级企业,并树立投资者、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引导投资者

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依

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积极

的现金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

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

前提下,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即公司派息比例基本保持

30%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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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度至

2015年度,公司连续五年分红,具体分红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1年 1,224,702 3,690,926 33.18%

2012年 612,351 1,939,081 31.58%

2013年 720,037 2,180,321 33.02%

2014年 833,711 2,477,802 33.65%

2015年(预案) 655,120 1,974,005 33.19%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十年来主要承诺履行情况包括:

(1)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法定承诺事项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依有关规定不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

原非流通股股份。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依有关规定通过

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中集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2012年8月,B股转H股方案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重大承诺:根据

相关法规规定,境内居民不得直接购买境外股票,因此在本方案实施后,境内居

民除持有或出售其因本公司股票变更上市地而合法持有的本公司H股外,不能认

购包括本公司及其他 H 股或其他境外股票,其出售本公司H 股后的资金需及时

被汇回境内。本公司承诺在境内居民能够认购境外股票之前,不以配股方式融资。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2012 年-2014 年):公司派息比例基本保持30%

的平均水平。

(4)年度日常经营重大承诺:关于资本承担、经营租赁承担、资金占用等

方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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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接待情况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投资者接待义务,所有参与公司调研的人员机构投资

者均统一签署《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承诺书》。

公司一直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地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近三年,公司多次接

待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行调研,参观海洋工程装备、能源化工装备、道路

车辆、机场地面设备、电商物流等业务的生产基地;重视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2014 年 7 月,组织十多位中小投资者、个人股东代表到烟台海洋工程装备

业务基地实地参观调研,与科研人员、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加深了中小投

资者对公司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研发进展情况的了解,对海洋工程装备业务的认

知,有助于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判断;2014 年、2015 年邀请

十多位中小股东代表参加中集集团第四届、第五届科技节活动,大大增强中小投

资者的信心,增强了股东归属感,有利于营造良好股东文化。

近三年来,在香港举行公司年度业绩和半年度业绩发布会,接待了香港的财

经媒体、分析师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直播平

台向境内投资者同步播放业绩推介现场。

2014 年,公司被评为“最佳内部治理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2015

年,公司荣获 2014 年度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强上市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五、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积极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立体化沟通交流平台与投资者保持

沟通,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沟通交流渠道,具体包括电话、传真、邮箱、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地调研等。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

递到公司,并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接受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为例,自该平台启用以来,公司已累计收到各类提问、咨询、建议约

610 余人次,2015 年收到各类提问、咨询、建议达 280 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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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护股价稳定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积极维护股票价格稳定。

2015 年 7 月 9 日,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要求,

公司发布公告:关注到近期股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表示,将根据个人财务情况,适当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对资

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专注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

多年来,在媒体出现各种传闻时,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

发布澄清与说明公告,向投资者传递客观、真实信息和情况,稳定股东和投资者

信心。

上述举措,有效地稳定了公司股价,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

日的 15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的 45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

(A+H 股),同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发出提示性公告。公司目前的股东大会

均有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

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八、其他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并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自 2008 年

起,公司开始发布了《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分别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股东

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员工权益维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

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介绍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取

得的成绩与进步。

公司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与活动,一方面提高全体董监高及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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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员的规范运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与财经媒体、

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拉近公司与投资者、股东的关系,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认识与了解。

2011 年 8 月 11 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共同主办、国信证券协

办的“走进深市上市公司大型调研活动”启动仪式在中集集团总部举行。本次活

动旨在挖掘深市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和经营理念树立优秀上市公司标杆促进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增强投资者信心。主办机构选择本公司作为此次调研活动的第一

站是因为“中集集团是深圳优秀上市公司的突出代表,是深圳证券市场上市公司

发展的一个典范。该公司上市以来在经营管理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也为投资者提

供了良好的回报。”

2012 年 9 月 27 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组织的“走进上市公

司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第 19 期)在本公司举行。来自八家券商的投资者踊跃

报名,有 50 多名股东和投资者参加了此次活动。这是此项活动在深交所主板公

司的第一站。公司总裁麦伯良、董事会秘书于玉群、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金建隆等

公司管理层参加了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互动交流。投资者问

题涉及近期全球经济、行业变化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公司相关多元化发展的

风险、能源装备业务、车辆业务、冷链业务发展前景、B 股转 H 股等等。公司

以实际行动支持监管部门提出的倡导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和文化,回

报投资者的年度主题活动。

2012 年,本公司成为国内上市公司首家 B 股转 H 股试点,在这一无先例的

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创新方案公布后和实施过程中,来自市场的各种舆论的压力,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质疑声音较大,对此,公司积极主动与各类投资者、中小股东

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听取反馈意见,并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反复研究

实施方案的结构和细节,以确保投资者和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在近五个月

的实施过程中,做到了信息披露充分、主流媒体宣传到位、公司管理层特别是独

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与投资者、股东的面对面沟通交流耐心、诚恳,最终实现了

多赢局面,公司 H 股挂牌后股价走势表现良好,受到投资者和股东及市场舆论

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在完成 B 股转 H 股,成为 A+H 股上市公司后,公司面临着两地市场监管以

及原有内地投资者持有 H 股的情况,公司重视两地信息披露的同步性。公司在

进行信息披露时,充分考虑了深港两地监管的差异,对于香港联交所要求必须披

露而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强制要求的事项,都安排 A 股公告在巨潮资讯网、公司

网站发布,并实现公告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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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13 日,董事会秘书于玉群、财务部总经理金建隆参加了深圳证

监局联合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举办的“深圳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台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两个半小时的在线交流,

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现金分

红等问题,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回答了五十多个问题。

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和股东的交流、互动。通过持续、全面、深入、多层次的沟

通,取得较好沟通效果和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在今后的经营运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与时俱进,继续保持

与投资者和股东的良性、有效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采

取有效措施,积极维护投资者和股东应有的各种权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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