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跃光)
本人作为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15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五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
时亲自参加会议,其中三次参加现场会议、两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缺席或者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
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
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
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扬州英迈克测控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委员,召集召开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
定期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工作。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在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就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提出一些建议,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5年度,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或出差苏州的机会,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交流沟通,并通过行业相关信
息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2015年度工作中给予
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本人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跃光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