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苏试试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苏试试验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完整、有效、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组织机构,保证企业
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通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企
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5、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二)控制环境
1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
责,按规定切实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
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
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
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计委员会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5、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立了研发中心、市场部、综合部、财务部、
制造部、保障部等内部机构,具体执行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三)重点控制活动
2
1、基本制度的健全
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了基本内
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适应当前公司实
际经营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并实施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内容;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董事会等机构的审批程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
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4、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明确了审批权限,
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对总经理行使的重大投资和决策职权享有监
督、质询的权利。《重大投资与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
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
定。
5、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
理、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
3
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
荐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严格遵守了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
等事件发生,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信
息披露的信息收集以及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二、苏试试验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苏试试验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了内控制度,在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
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三、关于苏试试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询问,东吴证券认为,苏试试验的法人治
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苏试试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苏试试验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立乾 张玉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