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6-1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为优化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康明斯”,公司持股 50%)
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并依据其成立初的投资计划,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对广西康明斯增资 1.2 亿元。广西康明斯另一股东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明斯中国”,持有广西康明斯 50%股份)将按照持股比例同比增资 1.2 亿元。
由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海波先生同时担任广西康明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西康明斯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构成关联
交易。
该议案获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
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祥全先生、何世纪先生、
苏子孟先生、许文新先生、季德钧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丁一宾先生参与表决。
本次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另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柳工董事会公告
成立时间:1997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大厦 A 座第 28 层 A 单元和
第 29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STEVEN M. CHAPMAN
注册资本:12,477 万美元
经营范围:在中国的柴油发动机、发电机领域进行投资等
与广西康明斯的关系:持有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 50%股权
与我公司的关系: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及康明斯中国按照股权比例分别对广西康明斯一次性现金增资 12,000 万元、
12,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广西柳江县穿山镇恒业路 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 50%、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
法定代表人:黄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4 亿元整
企业注册号:450200400004634
主营业务范围: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应用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柴油发动
机及其零部件以及润滑油的进出口、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
2015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2015 年末资产总额 62,857.31 万元、负债总
额 40,243.41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35,121.0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1,914.97
万元)、净资产 22,613.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02%, 2015 年全年营业收入 12,494.45
万元、利润总额-7,399.42 万元、净利润-5,409.14 万元。
2016 年 1-2 月主要财务指标:2016 年 2 月末资产总额 62,203.19 万元、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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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3.86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34,933.5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2,171.32 万
元)、净资产 21,729.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07%%, 2016 年 1-2 月营业收入 1,330.44
万元、利润总额-884.57 万元、净利润-884.57 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海波先生同时担任广西康明斯董事长。
四、增资的主要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广西康明斯尚未与有关各方签署增资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按照广西康明斯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西康
明斯注册资本由 4 亿元增至 6.4 亿元,广西康明斯各股东对其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
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本公司
利益。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依据广西康明斯成立初的投资发展计划(详见公司公告 2011-45 号《关于
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增资用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广西康明斯的财务费用,提升其竞争力。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广西康明斯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广西康明斯系本公司的合资公司,风险可控。
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西康明斯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万元,含税)
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 1,728.14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独立董事季德钧先生、许文新先生、
刘斌先生及王成先生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
力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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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广西康明斯的资本金,有利于优化广西康明斯的资
产负债结构并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本次增资由广西康明斯各股东按照现时的持股比例
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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