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 王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5年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2015年工作情况
1、本人2015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15年5月19日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15年应参加公司董事会次数3次,亲自出席3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的情况。
2、独立开展工作情况
在2015年,本人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10天。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对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查了解,特别是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并提出相关的独立意见。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公司都提前通告本人并提供详细的资料,定期通告公司的运营状况,让本人及其他的董
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二、本人2015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发生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 1 页,共 3 页
柳工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1、2015年5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关于收购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柳工美卓建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5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和其他委
员一起,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聘免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的制定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
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并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新的一年里,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发挥积极作用,并促进公司不断提升经营业绩。
第 2 页,共 3 页
柳工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成
2016 年 3 月 25 日
第 3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