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1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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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6-00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14:0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时间:201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的时间:

2016年4月19日15:00至2016年4月20日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提案:

(1)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为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上述提案的有关内容可查阅公司刊登在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9 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 1 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68”。

2. 投票简称:“宁通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0

议案 6 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为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沈卫先生、肖红女士

电话:025-58962010、025-58962072

传真:025-52409954

电子邮箱:zsw@postel.com.cn, xiaohong@postel.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

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为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意见栏里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

本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2. 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 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有效期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4.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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