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凌平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履行监
督职责,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对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等进
行监督,维护股东及广大职工利益。现向各位股东汇报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6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
分监事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上午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二O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二O一四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O一四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
(2)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转回和
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二O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二O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二O一
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O一四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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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聘请二O
一五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二O一五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二O一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下
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O
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文及正文。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3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五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
一五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本年度内监事会参加其它管理会议
监事会列席公司管理工作会议 34 次,其中党政联席会
议 8 次,总经理办公会议 8 次,季度工作会议 4 次,其他会
议 14 次。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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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信息
化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信息化工作管
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董事
会能够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科学决策,能够正确要求和指
导经营班子完成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
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尤其能够在充分听
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
授权进行有效经营。
(二)公司财务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
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行为。同时监事会加强对公司本部和控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经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规行
为发生。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我们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事项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六)对公司《二O一四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意见。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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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公司《二O一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
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
面,对存在问题的揭示比较深刻,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我们
认同该报告。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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