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泽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作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
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对 201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 9 次,亲自出席 9 次。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
表决权,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人勤勉尽责,与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 年 1 月 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3、终止“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二)2015 年 2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4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7、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支付收购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6 月 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会议审议的《关
于购买公司关联方名下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暨消除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8 月 2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对 2015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下属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以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六)2015 年 9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会议审议的《关
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收购北京三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15 年 11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的独立意见
(八)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会议审议的
《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资产抵押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在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积极督促审计机构
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工作。
积极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201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年度和半年度财务
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15 年公司薪酬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
高管薪酬方案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财务状况、市场销售、技术研发、产品拓展等方面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提
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更换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5 年对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泽传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