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尹中立
各位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本人以通讯方式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
事会。现场出席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忠实和勤勉义务。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201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 托 出 席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尹中立 8 8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 发表的独立意见名称
2015 年 4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8日 九次会议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15 年 5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13 日 十一次会议 立董事关于公司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
数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 6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23 日 十二次会议 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广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27 日 十三次会议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8日 十四次会议 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限售股
股东股份质押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日 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
票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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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职责参与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相关委员会
会议。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
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本人认真听取了相关议
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及出差的机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管理、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进行
了调查,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运
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
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15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
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5 年的工作中给予
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报告完毕。
报告人:尹中立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