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测评和专项监督测评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
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而改变,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本报告仅反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同时,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和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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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内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公司审计部门、企
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外部独立顾问机构等组成评价工作小组,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及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工作小组实施了至上而下的评价程序,采用访谈、穿行测试、专题讨论、抽样检查、
比较分析、实地查验等方法开展工作,并形成了完整的工作底稿。评价涵盖了公司主要的
经营场所及业务,涉及到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
素下各个流程、模块、循环中的所有关键控制点。最终,评价工作小组向公司内控领导小
组、董事会进行汇报,董事会对问题缺陷进行审议认定,并形成审议报告。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汇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利润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社会责任、
信息沟通、内部审计、反舞弊、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层面-资金管理、对外担保、
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管理、研究与开
发、财务报告、工程项目、全面预算、生产管理、合同管理;IT 层面-信息系统。评价工作
重点关注影响财务报告和非影响财务报告的中、高风险领域及部分低风险领域。
上述业务与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评价指引编制形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工作手册。公司据此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 10 万元(含)~500 万元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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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失金额(RMB) 1000 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对公司是否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有重大负面 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影响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成负面影响
成负面影响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需定义为重大缺陷:
1)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
以改正;
3) 控制环境无效;
4) 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5) 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6)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
正确判断的缺陷。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 1%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收入总额:<0.5% ≥ 0.5% 且<1% 利润总额:≥ 5%
错报总额
利润总额:<3% 利润总额:≥ 3% 且
<5%
说明:
1.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例如:某项缺陷的评价结果是影响利润总额错报 2.5%,资产总额错报 0.8%,则为重要
缺陷;
2. 以上各类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最终由公司管理层自行确定。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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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对于存在的一般缺陷,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已建立相关整改计划,落实了
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本评价报告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第 11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 罗劲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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