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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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

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18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根据重组问询函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

立财务顾问”)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内容中出现的简称均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问题 1.根据披露文件显示,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口人工晶体代理销售的企业,

其本身并无研发、生产能力。请以数据量化方式说明标的公司的核心价值以及

收购该公司的原因。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1)说明标的公司的核心价值

回复:

目前,由于各省市地区医疗用品招标采购政策的不同以及我国医疗机构数量

众多且需求差异较大等特点,医疗行业的销售多采取代理经销的模式。作为医疗

行业的销售企业,销售网络的广泛性与稳定性是其最重要的核心价值。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0 月 31 日,珠

海祥乐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135 家、125 家和 143 家。其代理的爱锐产品通过销

售网络销售至全国 30 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遍及 50 余个地级市,1,400

多家医院。通过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有利于珠海祥乐在全国范围内对所代理的

产品进行推广,快速建立起品牌知名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是未来销售业绩增长

1

的基础。

报告期内,珠海祥乐的前十大经销商中情况如下:

序号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

1 上海潇莱科贸有限公司 上海潇莱科贸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天启医疗科技有限 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 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

2

公司 司 司

3 上海潇莱科贸有限公司 郑州新爱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新爱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新爱锐科技有限公 上海华瑞贸易发展有 天津惠视科技发展有限公

4

司 限公司 司

天津惠视科技发展有限公 陕西晶明医疗器械有限责

5 杭州柯好贸易有限公司

司 任公司

山东阳光康明医疗科技 陕西晶明医疗器械有限责 上海华瑞贸易发展有限公

6

有限公司 任公司 司

天津惠视科技发展有限 山东阳光康明医疗科技有 山东阳光康明医疗科技有

7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惠宁康达科技发展 北京惠宁康经贸有限责任

8 杭州柯好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华瑞贸易发展有限 上海天启医疗科技有限公 上海天启医疗科技有限公

9

公司 司 司

石家庄金石华瑞科贸有 石家庄金石华瑞科贸有限 广州视峰医疗设备有限公

10

限公司 公司 司

珠海祥乐可以通过对经销商授权及控制产品数量等方式,对经销商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珠海祥乐前十大经销商中至少有七家连续保持前十的位置。总体来说,

经销商保持稳定,有利于珠海祥乐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

(2)美国爱锐的独家代理以及蔡司的经销商授权

蔡司和美国爱锐是目前国内市场上两家主要的进口人工晶体产品供应商。从

2007 年开始,珠海祥乐作为美国爱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双方合作时

间已经超过 8 年。2016 年 3 月,珠海祥乐被蔡司授权成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经

销商,关于蔡司 LUCIA 品牌人工晶体产品的供货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蔡司作

为全球人工晶体产品的重要生产企业之一,本次授权珠海祥乐销售旗下 LUCIA

品牌人工晶体产品,表明对珠海祥乐的认可。珠海祥乐取得蔡司的经销商授权,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竞争实力。

(3)市场占有率情况

2

受益于珠海祥乐的营销网络优势以及美国爱锐产品在中国内地的独家代理

权。2012 年-2014 年,全国白内障手术量分别为 1,116,131 例,1,199,936 例和

1,459,243 例,同期,珠海祥乐人工晶体销售量分别约为 18 万枚、19 万枚和 24

万枚,约占同期全国白内障手术量的 16%、16%和 16%。

(4)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珠海祥乐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快速增长。根据全国卫计委的统计,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10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20.43 万元、14,015.07

万元和 12,683.5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191.93 万元、3,639.99 万元和 3,087.02

万元。珠海祥乐的核心价值通过良好的业绩充分体现。

(2)收购该公司的原因

回复:

(1)上市公司深化眼科领域布局的需要

冠昊生物是一家主要从事再生医学材料及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研发、生产及

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多年以来,公司在自主创新的再生医学材料平台上,始终致

力于开发可代替、可修复人类组织与器官的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目前,公司参

股子公司优得清研发的人工角膜是一款以脱盲复明为治疗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

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该产品预计将于 2016 年取得注册许可证。本次收购完

成后,借助珠海祥乐在眼科领域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优得清人工角膜能够在完

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快速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打造冠昊生物在眼科领域全产

业链优势地位。

(2)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未来发展潜力

冠昊生物已具备世界先进水平的原创技术体系和再生医学材料平台,并利用

该类材料开发出一系列创新的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产品。珠海祥乐在国内眼科领

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具有长远的发展空间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渠道资源,增加上市公司后续持续盈利能

力。

(3)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和收益能力

3

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 1-10 月的合并利润表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

制的备考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 1-10 月经营情况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10 月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738.77 27,422.29 12,683.52 86.06%

利润总额 3,582.77 7,409.46 3,826.69 106.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7.44 6,085.55 2,988.11 96.47%

珠海祥乐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 1-10 月营业

收入、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了增长,基本每股收益由

0.12 元增加至 0.23 元。本次交易之后,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和收益能力整体上

得到提升。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珠海祥乐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国内眼科领域

经过多年发展建立的覆盖全国及稳定的销售网络以及美国爱锐对珠海祥乐在中

国内地的独家代理权。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珠海祥乐后,在资产规模、经营业绩、

销售能力等方面将大幅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维护上市公司股

东的利益。

问题 2.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所代理产品是否纳入医保范围,在国家政策

向国产人工晶体倾斜的大环境下,标的公司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标的公司设

立时涉及挂靠广东省珠海市医药总公司等公司,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

确权是否履行相应程序。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所代理产品是否纳入医保范围,在国家政策向国产

人工晶体倾斜的大环境下,标的公司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

回复:

珠海祥乐所代理的产品属于人工晶体医疗器械。人工晶体作为医用材料的一

种,目前已基本在全国范围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但各省市之间的医保政策

差异较大,如按照最高限额标准报销或按照金额比例报销,进口、合资或国产产

4

品的报销比例不同等。珠海祥乐所代理的人工晶体产品,能够根据当地的医保政

策进行报销。

目前,国家对国内医药行业的政策支持不断加大,主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

投入等方式鼓励国内医药企业自主创新,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但同时也加强

了对医疗产品相关的企业在产品生产、保存、运输、使用、新产品注册等方面的

监管,在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生产销售、招标等环节,对进口产品并无特别限

制,与国产产品一致。

人工晶体产品作为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较高的专业性。

一方面,目前国内企业在技术、人才、生产等方面离雅培、博士伦、蔡司、诺华

等国际主要人工晶体供应商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我国当前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及

销售的监管制度,新产品研发出来后还需经过临床试验、产品注册等一系列工作,

需要较长的周期;另一方面,在选择人工晶体产品时,患者综合考虑产品的品牌、

质量、特性、价格等因素。因此,短期内,国内销售的人工晶体产品特别是中高

端产品仍然以进口为主的,行业竞争格局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同时,随着我国居

民人均收入的提高,以及老龄化进程加剧,人工晶体消费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

间。

珠海祥乐所代理的美国爱锐产品在国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珠海祥乐在国内

已建立起覆盖范围广和稳定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保证爱锐产品的销售稳定。短期

内,国内厂商及产品不会对珠海祥乐及爱锐产品产生较大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人工晶体作为医用材料的一种,目前已经基本

在全国范围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珠海祥乐所代理的人工晶体产品,能够根

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目前,在国家政策向国产人工晶体倾斜的大环境下,

珠海祥乐所代理的美国爱锐产品在国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珠海祥乐在国内已建

立起覆盖范围广和稳定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保证爱锐产品的销售稳定。珠海祥乐

股东承诺利润具备可实现性。

(2)标的公司设立时涉及挂靠广东省珠海市医药总公司等公司,请你公司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确权是否履行相应程序。

回复:

5

2016 年 2 月 3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确

认原珠海市淇澳医药有限公司历史上出资以及股权转让事项的会办意见》(粤国

资函﹝2016﹞103 号),确认:“经对珠府〔2015〕135 号所报材料的审核,未发

现该公司存在国有股权。”

珠海祥乐在确权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已确

认了珠海祥乐历史上不存在国有股权及挂靠经营的事实。珠海祥乐历史上的产权

权属明晰,未含有国资成分。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珠海祥乐在确权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已确认了珠海祥乐历史上不存在国有股权及挂靠经营的

事实。珠海祥乐历史上的产权权属明晰,未含有国资成分。

问题 3. 标的公司股东之一胡承华系寇冰关联方,请你公司说明向胡承华以现金

方式全额支付对价的原因及公允性,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经充分协商,冠昊生物与交易对方就交易对价支付方式达成的一致意见为

50%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50%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同时考虑到

交易对方内部协商情况,最终达成的对价支付方式为:冠昊生物向胡承华以现金

方式全额支付对价 6,000.00 万元,向寇冰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24,000.00 万元,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30,000.00 万元。因此,冠昊生物向胡承华以现金方式

全额支付对价是各方在谈判、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的,没有损害冠昊生物的利

益,具有合理性。

胡承华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定价依据与寇冰所获交易对价的定价

依据相同。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珠海

祥乐 100%股权按照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61,953.11 万元。参考该评估值,经交易

各方协商,最终确定珠海祥乐 100%股权作价 60,000.00 万元。交易对方按照其

各自持有珠海祥乐股权的比例获得交易对价。

6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向胡承华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对价是各方在谈

判、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的,没有损害冠昊生物的利益,具有合理性。胡承华

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定价依据与寇冰所获交易对价的定价依据相同,具

备公允性。

问题 4. 根据披露文件显示,标的公司为美国爱锐在中国的独家代理,代理有效

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而采购协议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 两者存在差异的原因;

(2) 标的公司与爱锐之间合作协议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代理有效期结

束不能续签、独家变非独家等),并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中做相应提示。

请财务顾问与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两者存在差异的原因;

回复:

独家代理授权书主要是用于授权代理商在一定区域内销售爱锐产品的权利,

珠海祥乐凭美国爱锐对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授权,能够对其经销商在某

区域内销售授权。根据惯例,美国爱锐一般每三年向珠海祥乐重新给予独家代理

授权,有效期为三年。本次独家代理权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较于独家代理

授权,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在供货产品的数量、价格、交易方式、合同期限等诸

多商业具体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或条款变更,经双方协

商后签署新的协议或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合同到期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授权代理期限与合同期限存在差异主要是根据双方过去多年合作的商业惯例形

成的。

(2)标的公司与爱锐之间合作协议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代理有效期结束

不能续签、独家变非独家等),并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中做相应提示。

回复:

独家代理权被终止、取消、到期后无法再获独家代理权风险

7

珠海祥乐从 2007 年开始至今一直为美国爱锐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双方合

作时间较长,从未出现过独家代理权中断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美国爱锐每次授

予珠海祥乐三年的独家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到期前一年,珠海祥乐会与美国爱锐

协商,以获取新的独家代理权。但如果未来珠海祥乐与美国爱锐的合作方式出现

重大变化,被美国爱锐提前终止独家代理权、取消独家代理权,或在独家代理权

期结束后无法再获独家代理权,珠海祥乐可能无法继续独家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

美国爱锐产品,将对珠海祥乐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美国爱锐给予珠海祥乐的授权代理期限与双方

签订的合同期限存在差异属于双方过去多年合作的商业惯例形成的,不会对珠海

祥乐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珠海祥乐作为美国爱锐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存

在被美国爱锐提前终止独家代理权、取消独家代理权,或在独家代理权有效期结

束后无法再获独家代理权,珠海祥乐可能无法继续独家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美国

爱锐产品,将对珠海祥乐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做

了风险提示。

问题 5. 根据披露文件,标的公司的评估采取了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但资产基

础法中对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了收益法,请你公司:

(1) 列表对比各子公司在资产基础法下与收益法下的评估值;

(2) 标的公司的代理协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而评估方案中

做了无限期假设,请补充披露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请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列表对比各子公司在资产基础法下与收益法下的评估值;

回复:

香港祥乐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情况如下:

收益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

差异额 差异原因

结论 评估结论

两种评估方法结论的差异是由反映价值内涵不

同而引起的。资产基础法仅从成本的途径反映了

62,011.73 1,803.71 60,208.02

账面资产的现时价值,未将销售网络等无法在财

务报表中量化体现的无形资产单独剥离评估;收

8

收益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

差异额 差异原因

结论 评估结论

益法从被评估单位包括账面和无法在财务报表

中量化体现的无形资产的整体资产预期收益出

发进行评估,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有资产的组合

价值。

香港祥乐设立于 2015 年 8 月 6 日,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及投资,目前无

实际经营,主要为收购香港耀昌股权而设立。香港祥乐持有香港耀昌 100%股权,

香港耀昌主营业务为人工晶体的采购和销售。

香港祥乐及香港耀昌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属于“轻资产”企业,其业务运

作及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公司的采购渠道、管理团队、商标、商誉等,企业无形资

产对企业收益大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仅从账面资产量出

发,不包含企业无法在财务报表中量化体现的无形资产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则

包含了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导致两种方法的估值差异。

本项目评估对象是珠海祥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珠海祥乐企业价值时,以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作为导向,将企业各单项资产分别按资产类型适用的价值类型

和价值前提,选择恰当的价值标准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资产基

础法是对企业所有的单项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对各项资产具体运用一种或多种评

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最合理的结论作为该项资产的价值。对于香港祥乐采

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收益法更能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因此选取收

益法结论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2)标的公司的代理协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而评估方案中做

了无限期假设,请补充披露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回复:

珠海祥乐与供应商美国爱锐公司(Aaren Scientific, Inc.)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续签了供货合同,合同内约定了产品的进货价格及供货期限,供货期限至

2017 年。考虑企业与爱锐公司的合作情况,其从 2007 年起一直与爱锐公司合

作,至今仍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期间约定的采购价格较平稳。珠海祥乐是

美国 AAREN 人工晶体在中国内地的独家代理商,取得了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

9

珠海祥乐经过多年在行业内的经营与积累,已具备较为完善的专业销售渠道,美

国爱锐公司与珠海祥乐合作后,爱锐人工晶体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数量不断增

长。美国爱锐公司历史年度多次与珠海祥乐续签供货合同。由此可见,美国爱锐

公司比较信任与珠海祥乐的合作关系及其销售能力。综合考虑上述情况,评估时

假设珠海祥乐与美国爱锐公司能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香港祥乐及香港耀昌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业务,

属于“轻资产”企业,因此,基础资产法和收益法对香港祥乐的评估值存在差异是

由反映价值内涵不同而引起的。资产基础法仅从成本的途径反映了账面资产的现

时价值,未将销售网络等无法在财务报表中量化体现的无形资产单独剥离评估;

收益法从被评估单位包括账面和无法在财务报表中量化体现的无形资产的整体

资产预期收益出发进行评估,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有资产的组合价值。该差异属

于正常合理的。本次评估方案中做了无限期假设,是基于美国爱锐与珠海祥乐在

过去已经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美国爱锐对珠海祥乐的独家代理授权及双方

已经签署的采购协议,该假设符合珠海祥乐的实际经营情况。

问题 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逐年上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销

售定价策略,说明是否受与爱锐之间代理协议的约束,并说明上述毛利率是否

可持续。请财务顾问、律师与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标的公司的销售定价策略

回复:

珠海祥乐的销售定价策略主要为成本加成法,即根据产品成本和对应产品目

标毛利率设定销售价格,同时结合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做一定调整。一般情况下,

中高端产品的设定毛利率高于低端产品。

(2)是否受与爱锐之间代理协议的约束

回复:

珠海祥乐与美国爱锐签署的代理协议中不存在对珠海祥乐销售定价策略有

约束的条款。

(3)并说明上述毛利率是否可持续

10

回复:

根据珠海祥乐的销售定价策略及经营模式,毛利率能够保持稳定。主要原因

如下:

(1) 销售价格稳定

珠海祥乐代理的人工晶体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根据产品在各地的

中标价格不同,销售价格有所不同。但珠海祥乐针对同款产品对经销商的销售价

格基本一致,并通过对经销商的授权,保证产品销售的正常。珠海祥乐作为美国

爱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具备较强的定价能力,能够保持其销售价格

的稳定。

(2)采购成本稳定

根据珠海祥乐与美国爱锐签订的最新采购协议,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珠

海祥乐的采购价格将保持稳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珠海祥乐的销售定价策略为成本加成法,该策

略符合一般性商业经营原则。珠海祥乐与美国爱锐签署的代理协议中不存在对珠

海祥乐销售定价策略有约束的条款,珠海祥乐对所代理的产品具备自主定价权。

根据珠海祥乐的销售定价策略及经营模式,毛利率能够保持稳定。

问题 7.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意祥发

展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财务顾问与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意祥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具体核查过程如下:

通过取得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意祥发展有限公司的工

商登记档案资料、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了该两家公司的公示

信息。根据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设立至

今,股东一直是彭鸿艳和王晓兵,并一直由彭鸿艳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王晓兵

11

担任监事。珠海经济特区意祥发展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其股东、董事、监事和

经理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时期 人员姓名

2000.06-2002.05 寇冰、胡承华

2002.05-2003.10 司徒燕婷、胡承华

股东

2003.10-2015.12 寇冰、胡承华

2015.12-至今 周艺雯、周照洪

2000.06-2002.05 寇冰(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承华(监事)

2002.05-2003.10 司徒燕婷(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承华(监事)

董事、监事和

2003.10-2011.11 寇冰(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承华(监事)

经理

2011.11-2015.12 胡承华(执行董事兼经理)、寇艳平(监事)

2015.12-至今 周艺雯(执行董事兼经理)、周照洪(监事)

通过走访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出具的与珠海祥乐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确认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广州意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意

祥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8. 根据披露文件,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来源于香港祥乐,请补充披露香

港祥乐的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数据。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香港耀昌的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主要负责向美国爱锐采购人工晶体产品,

向珠海祥乐销售。

香港祥乐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设立,因同一控制下合并,报告期内的主要财

务数据来源于香港耀昌。

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期内,香港耀昌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已折算为人民币):

12

单位:万元

2015.10.31/2015 年 1-10 2014.12.31/2014 年 2013.12.31/2013 年

项目

流动资产 1,644.03 7,428.34 3,412.88

非流动资产 1,832.63 1.08 1.95

资产总额 3,476.66 7,429.42 3,414.83

流动负债 2,250.81 2,579.37 1,637.41

非流动负债 - - -

负责总额 2,250.81 2,579.37 1,637.41

所有者权益 1,225.85 4,850.05 1,777.42

营业收入 10,127.45 10,579.56 6,686.90

营业利润 3,267.63 3,606.34 2,160.01

利润总额 3,267.63 3,606.34 2,160.01

净利润 3,107.24 3,010.93 1,803.05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珠海祥乐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6 日,目前无实

际经营。主要为收购香港耀昌股权而设立。香港耀昌的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

主要负责向美国爱锐采购人工晶体产品,向珠海祥乐销售。根据珠海祥乐的经营

模式,香港耀昌负责人工晶体的采购,珠海祥乐负责人工晶体的销售,珠海祥乐

通过香港祥乐持有香港耀昌 100%股权。因此,珠海祥乐主要经营业绩来源于香

港耀昌符合珠海祥乐的经营模式。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昊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 彪 成 希 陈子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28 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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