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暨复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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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6 临-01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控股股东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 13,500 万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7%)事宜,在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所规定

的日期内,出让方能否征集到拟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

项须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在

规定日期内征集到最终受让方后,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

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钱江摩托;股票代码:000913)将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钱江摩托”)

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2016 年 3 月 3 日、2016 年 3 月 10 日、2016 年 3

月 17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 临-005)、《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临-

00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临-007)、《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临-008)、《关于控股股东拟

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 临-

009),公司控股股东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投

资”)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涉及商讨股权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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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接到钱江投资通知:钱江摩托于 2014 年亏

损,预计 2015 年将继续亏损,若连续两年亏损,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为使钱江摩托避免可能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

的情形,钱江投资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钱江摩托优化整合和战略转

型升级,促进实现产业重组和战略规划,钱江投资接温岭市人民政府通

知,经钱江投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拟将钱江摩托控股权转让与其他

方。经温岭市国资局报经温岭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台州市国资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已报浙江省国资委。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开发布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转让信息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6〕9 号),省国资委批

准同意钱江投资公开发布转让 13,500 万股钱江摩托股权信息(占钱江摩

托总股本的 29.77%),公开征集受让方。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钱江

投资所持钱江摩托股份将由 187,971,397 股(占钱江摩托总股本的

41.45%)变更至 52,971,397 股(占钱江摩托总股本的 11.68%),并导

致钱江摩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现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证券代码:000913

上市日期:1999 年 5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林华中

总股本:45,353.6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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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开发区

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它运输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生产、研究、设计和开发摩托车及配件,销售自产产

品,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

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9月30日,钱江摩托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48,563.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205,254.13万元;

2015年1至9月的营业收入159,726.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3,168.89万元。钱江摩托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预

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0,000万元–12,500万

元。

3.拟转让股份数量

钱江投资现持有钱江摩托 187,971,397 股,占钱江摩托总股本的

41.45%;本次拟协议转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00 万股,占钱江摩托总

股本的 29.77%。转让后钱江投资持有钱江摩托股权 52,971,397 股,占

钱江摩托总股本的 11.68%。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令第 19 号)的规定,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钱江摩托股票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每股人民币 8.01 元)为基础确定。最

终价格将在拟受让方的报价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

定。

三、公开征集的拟受让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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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拟受让钱江投资所持有的钱江

摩托股份的意向受让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拟受让方”)应当

具备以下条件:

1.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拟受让方应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拟受让方应具有促进钱江摩托持续发展和改善钱江摩托法人治理

结构的能力;

4.拟受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体如下:

(1)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5.拟受让方应为单一境内法人主体且须独立受让全部拟转让股份,

出让方不接受拟受让方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

6. 拟受让方总资产规模达人民币 800 亿元以上的资产;净资产不低

于人民币 300 亿元;最近两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财务数

据以合并报表的为准);

7. 拟受让方需具有丰富的制造业投资、经营管理经验,有运作境内

或境外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

8.拟受让方需具有国际市场营销渠道和经验,并提出未来 5 年钱江

摩托国际化战略以及钱江摩托产销超百亿元战略;

9.拟受让方须提供其对钱江摩托长期战略性的发展规划,承诺未来

向钱江摩托注入优质资产和业务,显著提升钱江摩托的盈利能力和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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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发展能力;并针对 2014 年、2015 年钱江摩托两年亏损的情形,提出

2016 年扭亏为盈的计划及盈利承诺;

10.拟受让方承诺不得将钱江摩托的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场所迁离温

岭市;

11. 拟受让方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 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保证按

照国资委、证监会令第 19 号文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2.拟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本次公开征集期间

本次公开征集期间为 20 个工作日,即符合上述受让条件,且在本公

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具有受让意向的投资者可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17:00(北京时间)前派专人赴钱江投资送达受让申请

意向书及相关资料,且在提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向钱江投资缴纳拟

转让金额(拟转让股数×拟转让每股价格)的 5%(人民币 5,406.75 万

元)作为交易的保证金至钱江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钱江投资不接收任

何迟于该时间提交的文件。

五、拟受让方提交资料要求

拟受让方应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前向钱江投资提交以下资料:

1.符合要求的受让意向书。受让意向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意向受让人

简介、业务及发展规划、每股报价及报价说明、对价支付安排与保证,

拟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说明;

2. 拟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卡、人民银行征

信报告(详版)、公司章程,拟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

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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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受让方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的需提交对于合并后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的承诺);

4. 拟受让方同意受让本次转让的股份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文件;

5.拟受让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重大

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

6. 拟受让方有关钱江摩托的长期战略性的发展规划,有关未来向钱

江摩托注入优质资产和业务的承诺;

7.拟受让方针对 2014 年、2015 年钱江摩托两年亏损的情形,提出

2016 年扭亏为盈的计划及盈利承诺;

8.拟受让方对于未来 5 年促进钱江摩托主业国际化发展的说明;

9. 拟受让方保持钱江摩托持续、稳定经营及员工稳定的承诺;

10.拟受让方未来 12 个月内对钱江摩托的资产、业务、人员、组织

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11. 其他证明拟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的说明及支持材料;

12. 拟受让方的其他各项承诺;

13. 拟受让方递交申请材料人员的授权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

14. 拟受让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5. 有关决策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文件一式十份,应以 A4 纸装订,并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连

同 5%保证金的划款/转账凭证复印件,提交至钱江投资指定人员接收。

上述各文件均应加盖拟受让方的公章。上述文件将用于评审使用,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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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评审需要予以复制。文件一经提交即不可撤销,钱江投资不负责退

还。

钱江投资指定的文件接收地址及接收人员如下:

接收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

受理人:陈冀斌

联系方式:0576-86086783 13958632266

浙江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沈波 0571-87297125 13777887226

六、保证金事项

在前述受理申请文件期限到期后,钱江投资将针对各拟受让方提交

的文件进行充分地研究和论证。钱江投资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

确定拟受让方,并将评审结果通知拟受让方。拟受让方应当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与钱江投资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份转让

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转让金额 30%的价款(含提交受让申

请书时缴纳的 5%保证金)汇入钱江投资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账号:1207041109049028568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钱江投资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

务,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

如没有拟受让方通过评审的,钱江投资可重新征集拟受让方或终止

本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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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拟受让方在缴纳 5%的保证金后,根据本公告确定的相关规则其未

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钱江投资将向该拟受让方退还其已缴纳的 5%的保

证金;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钱江投资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其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拟受让方拒绝签署的,其已缴纳的 5%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拟受让方签署的,其已缴纳的 5%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

分。

七、受让方确认的原则

本次公开征集期满后,钱江投资对拟受让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

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认:

1.钱江投资组织两名董事、制造业专家、法律专家、财务专家,共

计 5 人组成专家组,评定选出初步符合受让方条件及符合提交文件条件

的拟受让方,发生争议的,以专家组三分之二通过的意见为准。

2.由温岭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代表共计 9 人组成评审组进

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价遵循如下原则:

(1)以引进符合温岭市产业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的战略投资

人,以选出具备能促进温岭市经济产业升级、未来带来温岭市税收增长

的大型企业作为受让方等为主要评价因素;

(2)以选出能促进钱江摩托经营稳定、财务脱困、促进发展及国际

化运作的企业作为受让方为主要评价因素;

(3)拟受让方需经评选组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方能成为最终受让

方。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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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江投资将对提交受让申请,符合受让条件的拟受让方进行综合

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知拟受让方;

2.钱江投资将择优选择拟受让方洽谈《股份转让协议》内容,直至

达成共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3. 上述内容以《温岭钱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

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的形式

同时在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 www.zjpse.com 进行公开发布。

目前,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有意参与本次股权转让。因本次转让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浙江

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能否成为最终受让方尚具有不确定性。

九、本次股份转让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一方面,在本次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所规定的日期内,出让方能否

征集到拟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报至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在规定日期内

征集到最终受让方后,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

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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