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201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决定
是基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已经进行了利润分配,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及公司
所处的阶段(公司目前正处在快速成长期,对外投资及兼并重组对现金需求较大)
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
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
展,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2016年公司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在53,515万
元以内,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
交易金额与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公司收购的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
方采购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金额较大,该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通过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和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
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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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芸 金惟伟 周福山
2016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