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1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通过书面通知、

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

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蓝海林先生、宋铁波先生、卫建国

先生因工作关系,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条件,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拟定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

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16.98 元/股)的 90%,即 15.2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

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2

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30,000.00 30,000.00

2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 35,000.00 35,000.00

3 健康美容电器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

开发行前的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

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5

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

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

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

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

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

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

手续;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

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

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

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10、上述第 7 至 9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

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宝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