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临 2016-015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6,692,606.83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13,669,260.68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285,418,476.49 元,减付 2014
年普通股股利 32,120,811.84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76,321,010.80 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监管规定,为不影响非公开发
行的进度,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尽快到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201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正常经营和
发展需要。同时,为保证公司投资者利益,董事会提议在 2016 年中期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不影响非公开发行的进度,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尽快到位;同时为保证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在2016年中期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独立董事认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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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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