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16-02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具体如下:
原章程:
第一百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修订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股东大会
决议中含有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在公告中公开披露。
上述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