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禄仕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2015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被选举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4 5 9 0 0 否
2015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本人均参加会议审议会议的各
项议案,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注
重运用自身专长,以独立客观的角度,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
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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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5 年 1 月 12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5 年 2 月 12 日 关于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8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2015 年 5 月 14 日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2015 年 5 月 14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事项
15 2015 年 6 月 24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6 2015 年 6 月 24 日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17 2015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立意见
18 2015 年 8 月 27 日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 同意
21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2015 年自任职以来,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
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
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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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对公司运营提出
问询意见,为公司发展战略献言献策,对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治理活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2015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了监督、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
3、其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
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和完
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2016 年本人将进一步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则,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健全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禄仕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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