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度
关于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06 号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和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和
清偿情况表”)。该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 管理层对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
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金
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编制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06 号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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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和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的
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
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
是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
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和清偿情况表可能不适于其他
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贵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小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 干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06 号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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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核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2015年期初占用资 2015年度占用累计 2015年度偿还累计 2015年期末占用资
资金占用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金余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小计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上海胜鹏投资管理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00 2.00 6.00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4.00 2.00 - 6.00
总计 4.00 2.00 - 6.0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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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2015 报告期新增占用 报告期偿还总
(2015年12月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间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年1月1日)(万 金额(2015年 金额(2015年 预计偿还方式
31日)(万 (万元) (月份)
元) 度)(万元) 度)(万元)
元)
无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 无
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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