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3 月 28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定妹女士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3 月 25 日 28.17 200 1.79
刘定妹
合 计 —— 28.17 200 1.7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0 6.25 500 4.46
刘定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 2.23 50 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 4.02 450 4.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定妹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刘定妹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情见公司于2016
年2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刘定妹女士在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4、刘定妹女士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5、本次减持后,刘定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
本次减持完成后,刘定妹女士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定妹女士股份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