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5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职工代表 87 人,实到职工代表 8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经过民主讨论,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
1、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
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等
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2、通过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的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
本计划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