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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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1774 号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全聚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
作的基础上对全聚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全聚德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全聚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 全聚德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三 月二十五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5,343,95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81元/股。截至2014年6月27日
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75.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3,824.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
第110ZA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30,012.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324.4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
续费688.1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010.8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10.81万元。
(2)本公司2014年7月29日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6个月。
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6日归还。
(3)本公司2015年1月28日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2月2日,转出募集资金时,实际转出4,000万元。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1日归还。
(4)本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3,000.00万元,
产生收益1,030.24万元,累计购买通知存款1,000.00万元,产生收益3.41万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本金及收益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0.81万元,专户存储累
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728.32万元,流动资金账户归还4,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34,541.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
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于2007年1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8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本公司第四届十三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修
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万达广场支行募集 110903463710818 活期 345,419,772.40
资金专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28.3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24.47 1,010.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10.81
本 是
项目
年 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达到
度 达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实 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 可使 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现 预
部分变更) (2) 差额 (4)= 用状 化
的 计
(3)=(2)-(1) (2)/(1) 态日
效 效
期
益 益
全聚德三元金星
熟食车间建设项 否 5,995.19 5,995.19 5,995.19
目
全聚德仿膳食品
生产基地建设项 否 6,498.79 6,498.79 6,498.79 1,010.81 1,010.81 -5,487.98 15.55
目
全聚德中央厨房
否 2,500.00 2,500.00 2,500.00
建设项目
全聚德前门店二
否 4,950.34 4,950.34 4,950.34
期工程建设项目
全聚德上海武宁
路店及华东区域 已终止 12,545.68 12,545.68 12,545.68
总部建设项目
全聚德“京点食
品”网点建设项 否 2,510.00 2,510.00 2,510.00
目
合计 —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1,010.81 1,010.81 -5,487.98 — — — —
全聚德三元金星熟食车间建设项目、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因地方
政府根据城镇新规划的设计将项目土地性质改变,因此在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时,公司需重新申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请建设指标;前门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前门东片地区整体改造的一部分,属还建项目,目前正
在进行还建产权的确认,待产权交接后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京点食品”网点建设项目,正
在积极寻找适合的店址。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
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原计划在上海武宁路购买房产用于开
设直营店,并建设华东区域总部。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向该募投项目投
入了 10,906.96 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用于购买上海武宁路 1047 号房产。募集资金在 2014 年
在 6 月底到账后,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在置换期内并未对该项目前期已经投入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进行置换。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中高端特别是高端餐饮不再是市场主流,全国的餐
饮业正都在向大众消费转型和提升,为此公司重新进行了开店模式调整,未来新建门店面积一
般将控制在 2,000 平方米左右,门店小型化、菜品精致化。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拟建上海
武宁路店进行了重新评估,如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经济效益将不能达到预期。公司本着对股东
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对该募投项目慎重研究,决定终止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 7 月 29 日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 6 个月。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 1 月 28 日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开始计算,不超过 12 个月。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还。
本年度,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及通知存款金额 54,000 万元,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止,本金及利息收入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