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经 营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中国核工业集团
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3575.3819 万股,占本公司股本 9.33%;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
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 6871.5360 万股,占本公司股本
的 17.92%;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本 27.2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
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
公司和上述企业以及与上述企业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 2016 年年度经营预测,公司预计在 2016 年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
电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阀门产品销
售关联交易 22670 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拥有
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及本公司参股的其他企业发生零星材料采购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 3100 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为 6 人,分别
为董事李晓明、陈鉴平、李金栋、彭新英、夏涛、马晓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项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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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5 年年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经营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关联人 具体单位 占同类业务
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95,000,000.00 66,723,301.33 6.58%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
中国核工业 45,000,000.00 102,441,273.31 10.10%
任公司
集团公司及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00 1,094,000.00 0.11%
阀门产品 其拥有直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1,000,000.00 8,028,205.09 0.79%
销售 和间接控制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1,000,000.00 545,918.29 0.05%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1,700,000.00
的下属企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
3,000,000.00 7,448,976.08 0.73%
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合计 226,700,000.00 186,281,674.10 18.37%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拥有直接和间接控制
3,000,000.00 980,916.95 0.16%
的下属企业
零星材料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及控制的其他
10,000,000.00 8,487,268.15 1.41%
采购、接
下属企业
受劳务与
丹阳中核苏阀碟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7,762,069.23 1.29%
本公司参股
服务 湖州中核苏阀一新铸造有限
的其他企业 3,000,000.00 1,535,671.87 0.26%
公司
小计 31,000,000.00 18,765,926.20 3.12%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 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4054.11 万元,其中向
关联方零星材料采购及接受劳务与服务 246.59 万元,向关联方阀门产品销售 3807.52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勤 注册资本:1998738 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号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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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
炼;核能、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自有
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及境内国际
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机械、
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须专项审批的除外)的销售。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总资产 4495 亿元,净资产 1300 亿
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07 亿元,净利润 104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3575.3819 万股,占本公司股本 9.33%。中核集团
苏州阀门厂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 6871.5360 万股,占
本公司股本的 17.92%。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本 27.25%,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巍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经营范围:主营核电与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与工程有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
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人员培训,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
询,提供相关劳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转让等。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66.22 亿元,净资产 18.85
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5.05 亿元,净利润 3.53 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
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
约风险。
3、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朝东 注册资本:22422.212 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B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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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主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等。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58.82 亿元,净资产
8.74 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1.36 亿元,净利润 1.97 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
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
约风险。
4、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志强 注册资本:1.1 亿元人民币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九号
经营范围:主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科研、工程总承包。工程设备、物资、材料的经销。
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承担各类设备及一、二、三压力容易的设计、科研。承担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及监测。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晒图、CAD 出图、彩图制作。涉及国家秘密载体需持许可证或批准文
件经营与工程勘察、监理(仅限有资质证的分支使用);建筑项目的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及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编写,编制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编制审核工程概、预、决算,工程造价及相关经济信息的
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业务培训,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除土木建筑工程)。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 14.66 亿元,
净资产 2.37 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63 亿元,净利润 0.55 亿元。
关联关系: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
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
约风险。
5、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国良 注册资本:384673 万元
住 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 28 号
经营范围:核力发电、电力销售;核电厂址开发、核电站建设、营运管理;核电站建设、运行和维
修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核电管理、建设和生产人员知识与技能
培训。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463.48 亿元,净资产 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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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87 亿元,净利润 17.10 亿元。
关联关系: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
约风险。
6、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云根 注册资本: 205933.4 万元
住 所:海南省海口市滨贸路 1 号信恒大厦 19-28 楼
经营范围: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230.26 亿元,净资产 45.09
亿元;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处于建设期,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32 亿元,净利润 0.12 亿元。
关联关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
险。
7、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万钢 开办资金:20563 万元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原子能科学,促进核科技发展。核科学技术研究、理论物理研究、核物理和
等离子体物理研究、反应堆技术研究、放射化学与分析化学研究、加速器技术研究、同位素技术研究、
放射性计量研究、核防护与环保研究;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的总资产 93.38 亿元,净资产 62.18
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99 亿元,净利润 0.80 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事业单位,公司
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
险。
8、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
法定代表人: 杨同兴 注册资本: 3100 万元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 21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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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经营范围:工业管道阀门制造。兼营:金属制品研制、其他机电产品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生产
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生产与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仪表与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对
外合资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汽车货运;固定资产租赁,产品研制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的总资产 5.25 亿元,净资
产 3.98 亿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94 亿元,净利润 0.17 亿元。
关联关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持有公司 6871.5360 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17.92%,为
本公司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前期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及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阀门产品的销售;与中国核工业集团
公司苏州阀门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的原辅零星材料采购、提供的服务与劳务。
2、交易合同签订: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均根据自
身面向市场经营的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方式进行。上述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预测 2016 年
度内可能发生多次交易的累计数预计,每笔交易确定发生时双方签订合同。
3、结算方式:按双方实际签订的交易合同规定执行。
4、定价原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一方与向第
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内核工业系统经济和核电建设发展,以及公司阀门产品的市场开发的正常需要,预计公司
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今后还会持续。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
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
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事项所涉及的金额比例分别仅占预计年度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的 20.60%和
4.43%左右,且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并根据自身面向市场经营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
方式进行,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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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国兴先生、唐海燕女士、郑洪涛先生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
1.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
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中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此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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