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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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封希德)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5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5 年召开

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我 2015 年的

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

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

关的规定,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共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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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共五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1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

了全程跟踪审阅,与公司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

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交了本人相关的审阅意见。

(二)考察和建议

201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整体

行业能力的提升。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15 年度,对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议案,本人都事先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出我的各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

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认真学习深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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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天均)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本人坚持认真勤勉的履

职态度,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

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

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情况。本人详细审议

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共五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主动对公司有

关经营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201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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