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2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
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
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14 次
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5 次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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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关联方资
金占用、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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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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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
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资产减值计提后能更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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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
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短期借款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关联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
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履行了严格的
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616,679,288 股增加至 801,683,074 股,注册资本将由
616,679,288 元增加至 801,683,074 元。同意因上述事项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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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可优化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子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
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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