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海特高新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9 号)的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4,489 万股。
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1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9.88元/股,认购资金413,08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13,085,000.0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399,997,8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997,8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2CDA1065-2号
验资报告。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5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61 号]核准,公司获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904.76 万股。
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万股,每股发
行价为20.00元/股,认购资金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40,157,164.18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募集资
金 全 部 到 位 时 间 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 ,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证 , 并 出 具
XYZH/2015CDA101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
期内
累计变 累计变
变更 闲置两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用 更用途 更用途
募 集 募集方 募集资金总 用途 尚未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集资 年以上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 的募集 的募集
年份 式 额 的募 集资金总额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
金总额 额 资金总 资金总
集资 金金额
额 额比例
金总
额
非公开 6800 万 7 天通知
2013 发行股 39,999.78 3,607.38 31,778.38 - - 0.00% 8,221.40 存款,其余款项 -
票 存于募集资金户
已使用 8 亿元暂
非公开
时补充流动资
2015 发行股 161,624.75 54,590.70 54,590.70 - - 0.00% 107,034.05 -
金,其余款项存
票
于募集资金户
合计 -- 201,624.53 58,198.08 86,369.08 - - - 115,255.45 -
3、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8,221.4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9,040.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9,040.6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金额819.2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募
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募集资金专
第一支行 51001416108059339999 21,548,571.07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 募集资金专
祠支行 431070100100098796 455,317.15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募集资金专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807901040006318 68,402,702.75
户
合计 —— —— 90,406,590.97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07,034.05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07,433.3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27,433.33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80,00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金额399.28万元系募
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 募集资金专
行 20110206403002666056 662,617.36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 募集资金专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22807501040015853 78,590,456.77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 募集资金专
支行 431070100100131848 108,072,916.54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 募集资金专
行 8111001014100036703 74,524,229.79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 募集资金专
一支行 51001416108051570420 12,483,040.41
户
合计 —— —— 274,333,260.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04 年依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 2008 年 3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
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资料。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
当知会保荐代表人。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2013年4月公司、天津海特
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分别与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
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撤销原贵阳银行成都分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新开专户。2014年1月30日,经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证券三方协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2015 年 9 月公司、天津海
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
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99.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7.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78.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的效益
分变更) (2)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建设项 2016 年 12 月
否 25,290.87 25,290.87 2,281.17 17,015.51 67.28% - 否 否
目 31 日
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发及生产 2014 年 12 月
否 6,843.74 6,843.74 - 6,843.74 100% 3,604.38 是 否
技术改造项目 31 日
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模拟机 2015 年 5 月 是(注
否 7,865.17 7,865.17 1,326.21 7,919.13 100% 425.03 否
增购项目 31 日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999.78 39,999.78 3,607.38 31,778.38 - 4,029.4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建设计划分二期完成,一期为 1 号机库和联络道建设工作;
二期为 3 号机库建设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规划,一期需修建一条飞机滑行道,作为公司机库与天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滨海机场的联络道,该滑行道是机库正常投入使用的必备条件,滑行道的建设和启用要经相关主管
目)
部门的审批和现场监管,审批环节多,建设周期长,导致滑行道竣工验收延期,由于上述原因,二
期机库建设进度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3 年 7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74.1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将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以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XYZH/2012CDA1065-8、XYZH/2012CDA1065-7),其中航空
动力控制系统研发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置换 2,447.87 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建设项
目置换 2,626.23 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2014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1.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期限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800 万用于 7 天通知存款。截止日后,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司将根据前次募集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按原计划逐步投入剩余募集资
金;除此之外不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模拟机增购项目所采购空客项目模拟机合同谈判过程及产品交付周期较长,模拟机于 2014 年 12 月 30 号到位,于 2015 年 6
月投产,本报告期实际投入运营 7 个月;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7,919.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7,865.17 万元,差额 53.96 万元系募集资
金利息。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1,624.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590.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590.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期实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2) 期 益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机库建设
否 20,058.00 20,058.00 0.00 0.00 0.00% 2018年10月31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否 57,041.00 57,041.00 7,623.14 7,623.14 13.36% 2017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募集资金项目 否 25,258.66 25,258.66 4,450.67 4,450.67 17.62% 2020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
否 19,267.09 19,267.09 2,516.89 2,516.89 13.06% 2018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1,624.75 161,624.75 54,590.70 54,590.7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10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53.9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将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165),其中新型航空动力控制
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置换 1216.02 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置
换 484.57 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置换 2,753.40 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
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 201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0.2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
未到归还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 流动资金归还
时间 余 额 备 注
充流动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2015 年 10 月 29 日 2,000.00 2,000.00
2015 年 11 月 3 日 -2,000.00 -
2015 年 11 月 5 日 44,000.00 - 44,000.00
2015 年 11 月 6 日 15,000.00 - 59,000.00
2015 年 11 月 9 日 12,000.00 - 71,000.00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000.00 - 72,000.00
2015 年 11 月 13 日 4,000.00 - 76,00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 4,000.00 - 80,000.00
合计 82,000.00 -2,000.00 8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XYZH/2016CDA10110 号《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海特高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特高新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
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途径,核查了海特高新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以及募投项目
实施情况。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情况、公司的公告文件、其他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和其他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 年度海特高新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效执行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 雷亦 周丽涛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